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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商丘市支持智慧岛建设若干措施(试行)

       导读:商丘市支持智慧岛建设若干措施(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智慧岛建设的决策部署,高标准推进智慧岛建设,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产业集聚水平、引领带动效应,为全市创新创业建好载体、打造品牌,推进商丘智慧岛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措施:一、加快人才引进培育坚持人才优先发展理念,对商丘智慧岛引进的科创和创投类人才,提供资金奖励、安居易居、关怀服务等待遇,最大限度激发各类人才创新潜力、创业.....

商丘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商丘市支持智慧岛建设若干措施(试行)

商丘市支持智慧岛建设若干措施(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智慧岛建设的决策部署,高标准推进智慧岛建设,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产业集聚水平、引领带动效应,为全市创新创业建好载体、打造品牌,推进商丘智慧岛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加快人才引进培育

坚持人才优先发展理念,对商丘智慧岛引进的科创和创投类人才,提供资金奖励、安居易居、关怀服务等待遇,最大限度激发各类人才创新潜力、创业动力和创造活力,为商丘智慧岛建设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一)鼓励科创人才入驻。将入驻商丘智慧岛高层次人才确定为顶尖人才(A类人才)、领军人才(B类人才)、拔尖人才(C类人才)、急需紧缺的经营管理人才(D类人才)、青年英才(E类人才),按照《商丘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商人才〔2019〕2号)文件精神,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二)鼓励创投人才入驻。岛内创投机构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享受子女入学、医疗健康、住房保障等政策待遇;鼓励商丘智慧岛企业学习和参与股权投资业务,培育创投人才,鼓励创投机构从业人员考取注册会计师、金融分析师证书,对新取得证书且在商丘智慧岛创投机构工作满一年的从业者给予表彰。

二、加快重点产业培育

全力打造创新创业最优生态,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和支持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装备等战略新兴产业以及碳基新材料、氢能储能等未来产业快速发展,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为商丘智慧岛建设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三)支持企业创新创业。对入驻智慧岛的高新技术企业,且其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技术成果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较高科技含量,良好市场潜力和产业化条件的,由受益财政给予创业启动资金30万元—150万元。

(四)支持知识产权创造。鼓励商丘智慧岛内企业参与商丘市专利奖评审,对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对获得中国专利奖或河南省专利奖的本地获奖者按1:1配套给予奖励。

(五)支持科技成果和技术转移转化。对在商高校、科研机构、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科技成果和技术在岛内转移转化的,受益财政按其上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一次性给予1%的后补助,每个单位(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六)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鼓励商丘智慧岛入驻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对首次经国家认定和连续三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被评为河南省“瞪羚”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河南省绿色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受益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三、推动大学科技园发展

坚持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充分发挥大学科技园创新创业平台作用,加速高校科技成果在智慧岛开展转移、转化和创业孵化,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七)鼓励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商丘智慧岛实际运营的企业,对新获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国际联合实验室等平台,受益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八)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商丘智慧岛实际运营的企业,面向我市主导产业、新兴产业方向,在岛内获批国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受益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40万元一次性奖励。

(九)支持重大科技项目。鼓励商丘智慧岛入园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应用型科技攻关,承担国家、省重大科研项目,受益财政按规定给予200万元奖补支持。

四、支持创业孵化

大力支持初创型企业发展,着力构建全要素、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孵化载体,形成“微成长、小升高、高变强”的阶梯式培育机制。

(十)鼓励创建高水平孵化载体。对新认定(备案)的国家级、省级、(专业化)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主体不重复奖励;逐级获得认定(备案)的,奖励差额部分。

(十一)鼓励企业参与创新创业活动。支持经科技、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备案的行业交流活动,对参加全国全省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奖励的企业,依照国家、省奖励标准,受益财政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奖励。

五、强化创新金融支撑

坚持科技金融融合发展理念,对在智慧岛内登记注册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通过资金奖励、政府引导基金、市区联动支持等措施,充分调动各类市场资本力量,为智慧岛创新创业提供金融助力。

(十二)加强政策引导力度。鼓励银行机构在智慧岛设立分支机构。建立健全科技贷风险补偿机制;鼓励知识产权评估机构落户智慧岛或在智慧岛设立子公司。

(十三)鼓励企业上市挂牌。加大上市奖励,鼓励智慧岛内企业上市。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丘市上市清零计划的通知》(商政〔2022〕5号),对申请在沪深交易所、北交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在中国证监会受理申报材料后奖励50万元,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核或注册后奖励50万元,成功上市后奖励100万元。对申请在境外主流交易所上市融资的企业,参照境内主板上市奖励标准给予奖励支持。

(十四)加大创业贷款支持。降低反担保门槛,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十五)鼓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企业专利、商标质押融资产生的利息、评估、担保、保险等费用给予奖补。融资额在200万元(含)以下、200万元至1亿元(含)、1亿元以上,分别给与不超过企业以知识产权出质所获贷款产生费用的50%、40%、20%奖补,每年资助金额最高分别不超过5万元、10万元、20万元。

六、完善社会化服务

鼓励专业化中介服务机构为智慧岛区域内科技、商务、金融等人才提供精准化服务,优化餐饮、文体、休闲娱乐等生活服务类业态布局,满足人才在精神、文化、生活等多方面实际需求,打造宜居宜业的青年友好型生态圈。

(十六)鼓励专业化中介服务机构和生活类服务业进驻。支持科技、金融、法律、信用、贸易、咨询、人力资源、会展广告、会计税务及评估等领域的专业服务企业(机构)在智慧岛设立服务窗口,支持特色餐饮、运动健身、新式书店、休闲娱乐、幼儿托管等品质提升类业态和品牌入驻。

(十七)支持降低运营成本。盘活智慧岛公益性房屋资源作为免租资源,招引便利店、智慧书房、共享自习室、创业咖啡厅等人才交互空间类业态;建立“中介服务超市”,对岛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中介类服务企业提供免租服务窗口。

七、实行容错机制

(十八)坚持容错与纠错并举。最大限度调动和保护机关党员干部、企业和人才改革创新、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为商丘智慧岛建设提供基本制度保障。树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鲜明导向,在支持企业、团队和人才创新创业过程中,凡决策和实施过程合规、勤勉尽责、未谋取非法利益的,不因资助项目失败追究决策责任。对潜心科研、扎根创业的企业、团队和人才给予充分信任,创新创业过程中确因不可预知风险造成的探索性失误、失败,未达预期发展效果的,予以宽容和责任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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