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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0条措施的意见

       导读: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第一年,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意义重大。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二届十三次全会、区委经济工作会及区“两会”精神,推动全区经济平稳健康较快发展,确保“十四五”良好开局,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强化招商引资(一)营造良好创新环境。高标准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规划建设产业创新中心,引进新型研发机构,积极争取.....

昆明市呈贡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0条措施的意见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第一年,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意义重大。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二届十三次全会、区委经济工作会及区“两会”精神,推动全区经济平稳健康较快发展,确保“十四五”良好开局,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招商引资

(一)营造良好创新环境。高标准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规划建设产业创新中心,引进新型研发机构,积极争取重点实验室落户。着力壮大创新创业主体,推动云上小镇提优孵化生态,遴选转化一批科技成果,支持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推动创新成果走向市场。对企业承接驻呈高校、科研机构等机构的科研成果且在区内成功转化的,每成功转化一件,给予成果转让费30%的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给予规模以上企业5万元,规模以下企业2万元的奖励。其余科技创新按照《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加快现代化科教创新新城建设的实施意见》(呈发〔2016〕22号)和《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呈政发〔2017〕17号)文件执行。

牵头责任单位: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信息产业园区管委会、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局

(二)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坚持“企业做主体、政府造环境”,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建设,推动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力争新增市场主体1万户以上。深入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规划建设“15分钟政务服务圈”,加快政务服务数据池建设和数据整合,优化提升2个标准化街道为民服务中心、1个“24小时政务服务自助专区”,加大“一部手机办事通”移动终端宣传、推广力度,推动更多事项“掌上通办”。加快推进省政务系统整合、切换,不断提升全程网办率、网上可办率,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让“一网通办”向纵深推进,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力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务有保障”的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全面清理整治涉企违规收费。

牵头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税务局

(三)抓好项目精准招商。围绕春城花都展示区、现代科教创新城功能定位,强化数字经济、花卉、康养、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项目招商引资,注重健康产业引链、补链,着力提升招商引资项目的履约率、开工率和建成投产率。全区招商引资政策原则上按照《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办公室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关于促进招商引资相关政策的规定(试行)>的通知》(呈办发〔2019〕23号)执行;中介招商政策原则上按照《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办法〉的通知》(呈政办发〔2017〕193号)执行。

责任单位: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二、扩大有效投资

(四)强化投资要素保障。开展项目控规调整、土地指标购买或调整工作,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强化征地拆迁保障,完成土地供应1600亩以上,加快处置闲置土地。抓住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中央资金申报窗口期,做好项目包装、谋划、储备工作,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安排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不少于2000万元,且对拟争取中央资金及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的项目予以倾斜,力争年度储备项目转化率达50%以上。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区财政局

(五)鼓励企业加快投资。做好项目事前事中事后服务管理,主动协调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对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含)以上的在库企业投资主体,按照实际完成投资额的0.1‰—0.2‰进行奖励。纳入我区工业和信息化投资核算主体的项目,奖励标准在对应档次基础上上浮0.02‰。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及其他投资行业管理部门

(六)拓展项目融资渠道。加强银企对接,重点向金融机构推介我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转型发展导向的优质项目,以及中小微企业融资项目。建立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机制,落实《关于强化金融要素服务保障区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首期设立800万元中小微企业贴费贴息补助资金池,大力支持金融机构落实普惠金融政策,把更多“金融活水”引向中小微企业。

牵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三、促进二产稳定增长

(七)支持工业提速增效。持续落实工业扶持政策,强化工业生产要素保障,改善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切实加强对重点企业、负增长企业的关注力度,认真分析企业减产的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和实际困难,促使其尽快恢复生产,稳定增长。对当年新增入库且产值增速为正增长的工业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智能制造和生物医药企业,另外增加奖励2万元。对当年产值实现正增长的在库工业企业,给予产值排名前6位的企业5—30万元的奖励。

责任单位: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八)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深入推动“智慧呈贡”建设取得实效,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在规划管理、教育卫生、水务环保等市政领域建成一批智慧应用项目。广泛拓展数字经济应用场景,支持企业开展 VR /AR、刷脸工程、物联网、自动驾驶、健康医疗、智慧城市、超高清视频等典型场景示范应用,对在呈贡公共区域内建成的典型场景示范应用,按照“一事一议”分别给予企业5—50万元的奖励。

责任单位: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委会、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九)促进绿色化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开展以产品换代、生产换线、智能制造等为主的新一轮升级改造,切实提高企业装备水平、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节能减排水平。对固定资产投入500万元(含)以上的技改项目,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对当年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每户给予2万元补助。对当年通过能源体系论证或评价的企业,每户给予5万元补助。当年建成公共直流充电桩超过20个的集中式充换电示范站,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十)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市级行政中心聚集优势,大力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积极吸引大型建筑类央企、国企、民营企业落户呈贡。对当年新增入库且产值增速为正增长的建筑业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当年建筑业产值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在库建筑业企业(含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按照实际完成产值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落实资质企业晋升建筑业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本地建筑业企业晋档升级,吸引优质建筑业企业落户呈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10—300万元的奖励。对落户呈贡产值超10亿元(含)的建筑业企业,且经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确认的外来投资企业核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子女,可享受呈贡户籍子女同等入学待遇。

牵头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四、促进服务业优化升级

(十一)做强商贸服务业。对符合条件的当年新增入库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含个体户),给予2—5万元的奖励。对当年销售额(营业额)实现正增长的在库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含个体户),给予销售额(营业额)排名行业前6位的企业(含个体户)2—18万元的奖励,从事新能源汽车销售的企业,另外增加奖励1—2万元。

责任单位: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呈贡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十二)优化服务业结构。在抓好在库企业服务的同时,精选有潜力的限下单位(个体)进行重点培育,加速重点骨干企业做大做强计划和小企业“升规入统”培育计划,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支撑。在呈贡区新增入库的服务业企业,在实际管辖范围内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用房的,入库当年房租全免;在实际管辖范围内承租社会经营用房的,入库当年按实际支付年租金的5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当年新增入库且增速为正增长的服务业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教育服务,卫生和养老服务,金融服务,花卉服务企业,另外增加奖励2万元。根据当年营业收入排名对符合条件的在库服务业企业(含个体户)给予5—18万元的奖励,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教育服务,康养服务,金融服务,花卉服务企业,另外增加奖励2万元。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十三)着力促进消费扩容。积极融入昆明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沿彩云南路打造呈贡核心商圈,支持七彩云南第壹城、吾悦广场、万达广场等商业综合体优化业态、提升品质。制定促进消费扩容升级、商贸领域优化供给等政策措施,增加名优商品供给,支持各商圈品质化、差异化、个性化发展。支持商家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教育、医疗、养老、家政、餐饮等服务,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快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服务圈”。

责任单位: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市场监管局

(十四)培育壮大新型消费。支持发展夜间经济,打造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对列入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培育名单且形象进度有实质性进展的,给予该示范街区经营管理主体最高不超过30万元补助。支持实体企业同时发展线上业务,对规模以上(限额以上)企业入驻各大电商平台,持续经营并有实绩的,由区级财政补助20%的平台服务费,每家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10万元;对开发电商平台进行自营或服务其他电商企业、商户的规模以上(限额以上)企业,由区级财政补助10%的平台建设运营费(含提升改造投资),每家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30万元。大力支持总部企业和楼宇企业发展,打造总部经济、楼宇经济集聚区。经市级认定的总部企业和保有税收千万或亿元楼宇企业,在获得市级商务部门奖励的基础上按1:1的比例给予配套补助。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加快发展首店经济,对年内国内外知名品牌在我区开办首个店铺、创办首个平台、首次发布或同步发布上市新品,帮助协调各大商业综合体、街区、社区、企事业单位及线上线下平台等各类资源进行集中宣传推介。鼓励首店企业到区域外开拓市场新设分店,向总部型首店发展,对于发展达到限额(规模)以上条件的推荐纳统,达到总部条件的推荐认定总部企业,并按照库内和总部企业相关政策进行扶持和奖励。对引进入驻首店企业并成功纳统的商管公司给予3—20万元的奖励。

责任单位: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五、打好“绿色食品牌”和“健康生活目的地牌”

(十五)促进特色农业做优做精。支持企业提品质、创品牌对当年龙头企业资格在有效期内、正常经营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对当年新认定为国家级有机农产品、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省级绿色食品称号的农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当年新认定为云南省绿色食品“10大名品”、昆明市绿色食品“10大名品”称号的农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十六)一体化推进大健康产业发展。加快全域旅游发展,对首次评为国家2A级以上旅游景区或获得省级和市级旅游示范点及相应称号的,给予5—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评为三星及以上的宾馆饭店,给予20—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非A级景区、景点游客服务中心建设并通过验收达标的给予5—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端午龙舟赛、万溪冲环保骑行赛、呈贡区足球邀请赛等精品赛事,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体育设施建设,重点支持篮球、足球、棋类等运营机构参与承办各级体育赛事,推动商业性赛事组织和运营。加快医疗卫生事业与健康产业的融合发展,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养生服务,大力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建设,打造云南健康产业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市公安局呈贡分局

六、稳定外贸企业发展

(十七)不断提高开放型经济影响力。吸引商业酒店、餐饮娱乐、商务办公、金融等业态入驻昆明南站片区,加快推进昆明南站综合枢纽汽车客运服务中心建设,加速打造以呈贡为中心的一小时高铁经济圈。积极融入滇中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参与昆玉同城化建设,促进资源在区域内优化共享、协同发展。积极承接自贸区昆明片区外溢功能,谋求合作,联动发展,推动科技创新、金融服务等平台资源区域共享。做好国内市场和南亚东南亚市场的链接点,抓住中老铁路开通契机,加快建设鲜花等要素交易中心,畅通花卉、蔬菜、医药等产业链供应链,提升对外贸易水平,加快形成宽领域、多层次的开放新格局,力争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6%以上。围绕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发挥金砖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南亚东南亚科技服务业合作中心、南亚东南亚跨境电商产业园等平台作用,积极开展与高铁沿线城市、南亚东南亚国家的交流合作。

牵头责任单位: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责任单位: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十八)鼓励外贸企业在呈贡注册备案,在昆明海关报关通关。鼓励以人民币结算。按昆明海关通报数据,对年度进出口额为正增长的企业,按外贸进出口额计量奖励。外贸进出口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按照外贸进出口额的1‰—2.5‰进行奖励。所有大小外贸企业均可按新增量的5‰给予奖励,外贸量计量奖励以千元为单位。

责任单位: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十九)鼓励在呈贡注册的企业开展对外经济合作。对在境外开设仓储批发基地、技术服务示范基地、跨境电商平台和接收外企服务外包业务、外企委托经营等对外经济合作的企业,积极支持其争取中央和省市奖补资金,同时,对于获得中央省市奖补资金的企业,将参照最高上级的奖项和标准,按照10%的比例给予企业一次性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

责任单位: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七、不断提高居民收入

(二十)增加居民增收渠道。构建强有力的产业支撑体系,增加就业岗位供给,夯实居民增收基础。依托人才云平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加强与用人单位沟通,推行“互联网+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加大援企稳岗力度,落实创业企业纾困政策,开展就业技能和创业培训,确保新增城镇就业不少于42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不少于4000人,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发挥呈贡高校聚集、人才智力集中的比较优势,加大呈贡区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办法的宣传和执行力度,鼓励扶持高校毕业生留在呈贡创业就业。加大涉农居民创业就业扶持力度,鼓励居民自主创业、就近就业,让涉农居民积极投身呈贡开发建设,共享呈贡改革发展成果。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

各牵头责任单位(责任单位)要在本实施意见发布20个工作日内制定或修订完善原有实施细则,确保政策实施、政策宣传、资金申请、奖金兑现等各个环节有序运转、无缝对接。各牵头责任单位(责任单位)修订完善后的实施细则请及时报区发展改革局备案。奖励资金由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列入次年部门预算并报同级财政审批。若上级出台力度更大、范围更广的政策措施,按上级规定执行。本文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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