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报告有哪几份
共计5份报告,以2025年申报为例:
Ø近三年财税审计报告(3份)
即对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2023、2024年)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如历史年度已有符合条件的年审报告,申请高企时各提供一份正本即可,无需重新审计。
*实际经营不满三年的企业可按实际经营年限提供。
Ø近一年高新收入专项审计(1份)
对企业近一个会计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高新技术服务收入明细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Ø近三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1份)
对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明细、结构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实际经营不满三年的企业可按实际经营年限提供。
二、对中介机构有哪些要求
Ø 良好的中介机构资质
企业可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信息查询-行业管理信息查询-公众查询栏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http://www.cctaa.cn/)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行业管理-事务所/税务师查询栏目,查询相关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等信息,重点关注中介机构不良记录情况以及出具报告的签字会计师或税务师的处罚和惩戒情况等。
Ø审慎选择中介机构
出具合规审计报告的关键在于选择合适的审计机构。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相关规定,只有符合要求的高新技术审计机构出具的报告才具有有效性。如果企业选择了不合规的审计机构,需要重新出具报告。因此,在选择审计机构时必须格外谨慎。
根据《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要求,企业应选择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且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且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不少于20人;
2.相关人员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相关要求。
Ø问题中介机构
问题中介机构的名单可以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查阅。
三、 财务资料报备要求
年度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须经备案并含有备案二维码,相关要求如下:
1.自2022年10月1日起,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他鉴证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等,报告首页须带有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备案的二维码和报告编码。
2.自2023年7月1日起,经行政登记设立并加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的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涉税业务报告,报告首页须带有经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http://www.ecctaa.com)备案的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