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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清徐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清徐县鼓励企业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导读:清徐县鼓励企业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改善营商环境,不断提高科技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力和贡献率,进一步促进全县高企高质量发展,根据《太原市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并办字〔2022〕17号)文件精神,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申报主体在县域内注册(工商与税务),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二、申报条件(一)强化.....

太原市清徐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清徐县鼓励企业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清徐县鼓励企业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为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改善营商环境,不断提高科技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力和贡献率,进一步促进全县高企高质量发展,根据《太原市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并办字〔2022〕17号)文件精神,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申报主体

在县域内注册(工商与税务),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

1.对上年度连续四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每家奖励40万元;对上年度连续三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每家奖励30万元;对上年度连续两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每家奖励20万元;对上年度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和截止上年度仍在有效期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5万元;

2.对高新技术企业上年度申报或纳入太原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每家奖励20万元。认定为太原市科技领军企业,每家奖励100万元;

3.对高新技术企业牵头建设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山西省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在上级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县级财政再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30万、20万奖励;与大学合办研究院,一次性奖励20万。

4.当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每家奖励5万元。

(二)支持科技农业龙头企业科技创新

1.对拥有科技成果的农业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三)支持传统食品加工企业科技创新

1.对拥有科技成果并建有一定规模的校企合作机构的传统食品加工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

(四)支持科技创新项目

1.通过2021年清徐县科技创新项目论证的重大科技专项,每个项目给予30万元支持;

2.承担并组织清徐县科技创新项目论证等技术服务的机构,按照协议拨付20万元费用。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

1.高新技术企业奖补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涉及企业名称变更的需提交企业名称变更工商核准材料);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2.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并纳入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或者认定为科技领军企业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涉及企业名称变更的需提交企业名称应更工商核准材料);

(2)太原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证书复印件(没有下发证书的提供认定文件);

(3)申报太原市科技领军(培育库)企业申报书;

(4)上年度申请并通过专家认定的科技计划项目材料。

3.高新技术企业牵头认定重点实验室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涉及企业名称变更的需提交企 业名称变更工商核准材料);

(2)各级重点实验室申报书复印件;

(3)上年度申请并通过专家认定的科技计划项目材料。

4.当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涉及企业名称变更的需提交企业名称变更工商核准材料);

(2)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协议或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副本;

(3)上级部门推荐意见。

(二)支持科技农业龙头企业科技创新

1.农业龙头企业科技创新奖补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涉及企业名称变更的需提交企业名称变更工商核准材料);

(2)技术转让协议或专利权转让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复印件;

(3)上年度申请并通过专家认定的科技计划项目材料。

(三)支持传统食品加工企业科技创新

1.传统食品加工企业科技创新奖补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涉及企业名称变更的需提交企业名称变更工商核准材料);

(2)专利受理通知书、专利授权通知书或技术转让合作协议;

(3)校企合作签约协议或合作机构证书复印件;

(4)上年度申请并通过专家认定的科技计划项目材料。

(四)支持清徐县科技创新项目

1.通过2021年清徐县科技创新项目论证的项目奖补

(1)专家项目论证意见;

(2)项目计划任务书等项目材料。

2.项目论证技术服务费用

(1)技术服务协议;

(2)专家论证依据。

四、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按照申报材料要求准备材料,在所有资料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资料胶装成册,一式4份,其中3份报送至县教科局,1份留存申报企业备查。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具体解释工作由县教科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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