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两个关键时间点,主要围绕资质获取后的优惠起始时间和资质到期后的过渡处理。
具体如下:
一、开始享受优惠的时间点:自证书发证年度起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即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示例:
若企业于2024年10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2024年—2027年),则2024年1月1日起即可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包括2024年四季度预缴及年度汇算清缴)。
二、资格期满后续处理的时间点:期满当年暂享,年底未重获需补税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三年,期满当年按以下规则处理:
1.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企业所得税可暂按15%税率预缴。
2.年底前未通过重新认定:需补缴资格期满当年全年按15%与25%税率计算的税款差额。
示例:
企业证书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全年可暂按15%税率预缴。若2025年12月31日前未重新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则2025年汇算清缴时需按25%税率补税。
三、注意事项
持续合规要求:
即使证书在有效期内,若企业当年不符合研发费用占比(≥3%–5%)、科技人员比例(≥10%)、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60%)等条件,则当年不得享受优惠。
企业发生更名或重大经营变更时,需在3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备,否则可能被取消资格。
与其他政策的叠加限制:
高新技术企业15%税率优惠与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如5%或20%税率)不得叠加享受,企业需选择最优政策执行。
2025年申报提醒:
2025年四川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批受理,企业需提前布局知识产权与财务审计。
先进制造业企业(属高新技术企业)还可叠加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5%政策,需在2025年9月起提交申请。
总结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两个核心节点清晰体现了政策设计的延续性与过渡性安排:起始享受看发证年度,期满缓冲至年底定补税。企业需动态监测年度合规指标,提前规划重新认定,并关注地方配套政策,以最大化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