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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赞皇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赞皇县推动科技进步提升创新水平的实施意见

       导读:赞皇县推动科技进步提升创新水平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科技创新的整体部署,推进“生态强县、大美赞皇”建设步伐,现结合我县实际,就推动县域科技进步,提升创新水平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企业和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完善政府服务企业体制机制为重点,促进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石家庄市赞皇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赞皇县推动科技进步提升创新水平的实施意见

赞皇县推动科技进步提升创新水平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科技创新的整体部署,推进“生态强县、大美赞皇”建设步伐,现结合我县实际,就推动县域科技进步,提升创新水平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企业和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完善政府服务企业体制机制为重点,促进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破解发展瓶颈、加快个体成长、壮大群体规模,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推进县域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目标

(一)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加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力度,引导、支持企业积极研发、应用专利技术和产品,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积极支持企业申报专利,为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创造条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积极帮助和扶持。对高新技术企业建设用地、融资、用工、引进人才、拓展市场等事宜,给予优先、优惠保障。积极支持互联网、电子商务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引导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围绕重点产业和行业龙头企业创新发展,提升重点产业和产业链配套能力。政府创新创业引导计划重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科技小巨人”成长行动计划,加快培育“科技小巨人”。

(三)加快培育科技创新龙头企业。结合主导产业,围绕市场前景、企业实力、年营业收入、科技投入、专利拥有量、创新能力等指标,制定具体标准,从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中,筛选部分企业重点培育,促进其尽快成为产业链条完整、拥有自主品牌(产品)、具有较强研发能力的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加强业务指导、帮助企业申请专利、引导其增加研发投入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创新水平。

(四)实施品牌战略。对高新技术产业中具有潜力的品牌、商标进行重点扶持和培育,努力打造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品牌产品。激励行业协会、重点优势企业牵头或中小企业联合,打造区域品牌和专业商标品牌,推广应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努力培育产业集群品牌。

三、具体措施

(一)强化科技支撑

1.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企业建立的新型研发机构,达到一定条件的可以推荐认定为市级科研机构,在县级项目申报、评审立项过程中优先支持。对企业建立并获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博士科研工作站、博士研发基地、科技创新团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补。

2.支持协同创新。引导、支持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专利。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市场机制,以技术创新关键问题为导向、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联合,组建或参与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突破技术瓶颈,提升核心竞争力。

3.强化企业人才支撑。外地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到我县创业、到企业兼职的,享受我县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相关优惠政策。支持企业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奖励有功科技人员。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取得的收益中,以适当的比例奖励有功科研人员和团队。

(二)完善“双创”服务平台

1.加快建设创新创业综合体。充分发挥创新创业在推动优势产业升级、发展新经济中的引领支撑作用,围绕我县主导产业,建设由政府引导,院校和企业共同参与,集创新创业中介服务、科技企业孵化、金融服务和生产、生活服务等为一体的创新创业综合体。重点围绕赞皇工业园区、河北赞皇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打造区域创新创业基地,筑巢引凤,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2.加大对各类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扶持力度。积极落实国家有关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孵化园相关优惠政策。加大县财政资金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孵化园、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科技示范园区、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促进其增强孵化、服务能力,加速创新创业快速发展。

3.支持“互联网+”创新平台发展。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开源技术,打造建设“互联网+”创业社区,促进互联网与各产业融合创新发展。

(三)加大扶持力度

1.培育发展科技型企业。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5000元,复审通过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2000元。

2.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资金奖励。新认定的科技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1.2万元资金奖励,复审通过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奖励6000元。对首次认定为省级创新型企业的给予2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市级创新型企业的给予2万元奖励。

3.支持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对企业建立并获新认定的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博士科研工作站、博士研发基地、科技创新团队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新认定的市级技术创新中心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

4.支持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对首次认定为省级科技示范园区、科技孵化器、星创天地、众创空间的给予3万元奖励,市级科技孵化器、星创天地、众创空间给予2.5万元奖励,市级农业科技园区给予2万元。

(四)加强组织领导

1.强化责任考核机制。把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入库情况,纳入对县直有关部门目标考核体系,定期考核、发布考核结果。

2.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建立由发展改革局牵头,财政、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和责任,确保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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