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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邯山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邯山区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导读:邯山区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市场环境、政务环境、金融环境、法治环境、信用环境持续改善,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措施。一、持续优化公平竞争、预期稳定的市场环境1.企业开办、注销快捷办理。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对市场主体登记、公章刻制、税务登记、社保开户、公积金等事项全部集成办理,实现一日办结。企业备案、注销“当场办”,申请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邯郸市邯山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邯山区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邯山区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市场环境、政务环境、金融环境、法治环境、信用环境持续改善,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措施。

一、持续优化公平竞争、预期稳定的市场环境

1.企业开办、注销快捷办理。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对市场主体登记、公章刻制、税务登记、社保开户、公积金等事项全部集成办理,实现一日办结。企业备案、注销“当场办”,申请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2.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优化流程,统一受理方式,建立联办机构,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切实减少企业和群众办事环节、申请材料、办理时间和跑动次数。

3.推行“区内通办”。彻底打破事项办理地域层级限制,让申请人可选择区、乡(街道)、村(社区)任何一个行政服务大厅,进行全区个体工商户、食品小餐饮登记、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食品备案等下放事项的申请、材料提交,使基层政务服务与群众需求零距离对接。

4.强化领军人才激励保障和优化企业用工。对引进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在享受上级奖励政策的基础上,给予100万元科研经费和50万元安家费,区委组织部门配备服务专员。广泛征集企业用工需求,每年组织线下招聘会、线上“直播带岗”等活动不少于20场,帮助解决企业用工、人才引进等实际困难。

5.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实行“一照多址”登记,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外,对属于邯山区管辖的企业,允许在营业执照上加载新设立住所(经营场所)的地址,免于分支机构登记。

6.完善“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纳入白名单的市场主体,原则不再受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影响;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减少各类现场执法检查和调研指导。

7.实施助企特派团(员)制度。配合上级选派科技、金融等领域的专家组成特派团(员),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中小微等企业提供政策、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

8.为企业及企业家提供“专享”服务。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优秀企业家,1年内享受医疗、子女入学(园)“贵宾待遇”,相关部门明确专人及时对接服务。客商在邯山区新投资建厂的,每年提供足额学位满足企业家子女入学要求,同邯山区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9.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清理取消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鼓励社会资本参股、控股国有企业或国有企业项目建设。

二、持续优化服务周到、便利高效的政务环境

10.加大科技创新和规上工业企业扶持力度。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新增一家新建投产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企业10万元,每新增一家规下转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企业5万元。

11.发挥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的监督作用。每月召开一次监督员座谈会,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营商环境监督主题活动,组织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进部门开展座谈、参观调研等形式,对市场主体较为关心的审批、建设、环保等事项专项面对面答疑解惑、建言献策。对监督员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登记造册,并跟踪督办。

12.全面提升法治宣传力度。超前谋划,明确要求,从发展的角度、企业的角度、群众的角度,提高法治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每月安排一次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企业便捷、项目畅通。充分利用宣传专栏、LED显示屏、司法局公众号、法治e线、律师讲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13.推进税收政策落实提效。针对辖区企业开展问需走访活动,持续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解读,重点针对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开展“一对一”辅导,助力科技企业创新发展。

14.实行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建立并公布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将审批权限下沉至窗口工作人员,申请人书面承诺后,当场许可,监管部门限期对企业履诺情况进行核查。

15.实行企业首套印章“免费刻”。凡在区行政审批局申请新设开办企业,免费刻制首套印章。

16.推行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实行“标准地”出让,并联办理立项、用地、规划、施工等手续,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预”证与施工许可证(地基处理部分)后,建设单位即可开工建设。

17.提前介入环评审批辅导。组建由建设单位、编制单位、评估单位、监管部门、审批部门和专家组成的六方微信矩阵,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编制审批,提前介入辅导,提供全流程服务。

18.实施“多测合一”。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与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三个阶段,每个阶段的多项测绘业务整合为一个综合测绘事项,同一阶段“一次委托、成果共享”。

19.推进智能化办税。推行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税直达-智能化双向提醒”服务机制,通过短信平台向纳税人推送惠企政策、纳税信用信息,同时向税务人员交办相应工作任务,为纳税人提供精准辅导和个性化服务。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费流程线上办理。增设办税服务网点,完成办税服务网点智慧化升级。

20.精简办税流程。纳税人在行政审批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不再向税务机关报告登记。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落实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要求,进一步压减纳税人申报和缴税次数。提高留抵退税办理时效,审核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减至2-5个工作日。

21.扩大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等应用范围。在货物报关、银行贷款、项目申报等业务领域,推广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应用。

三、持续优化多元保障、融资顺畅的金融环境

22.强化企业上市前奖补激励。严格落实企业上市前奖补政策措施,对申请在境内A股上市的企业,在向中国证监会或沪、深、京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并获受理后,在享受省市奖补政策基础上,再给予500万元补助。

23.健全融资推送和金融机构对接服务机制。积极推举相应重点项目和辖区银行机构参加全市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省市重点项目推介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组织银行行长进企业送服务,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政银企对接会,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加大信贷投放,提高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增速。

四、持续优化遵法守纪、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24.积极推行非现场监管。在生态环境领域推进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监管,运用视频图像、卫星遥感、热点网格和在线监控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非现场检查比例和主动发现识别违法违规线索能力。落实非必要不打扰少打扰措施,执行轻微不罚、初犯不罚、非主观故意不罚政策。

25.优化涉企法律服务供给。继续开展“百所联百会”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法律困难,组织律师为企业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活动。

26.实行企业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对存在轻微违法行为的市场主体,开展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实行告知承诺制,执行“首违不罚”。

27.加强涉企司法保护。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整改合规的涉案企业,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提出轻缓量刑建议。审慎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做到“活封”“活扣”。

28.加强涉企执法司法活动法律监督。深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有效解决涉企案件“挂案”“虚假诉讼”等问题。

五、持续优化诚实守信、遵约践诺的信用环境

29.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府院联动”协同治理工作机制,强化失信治理,加强审计监督,开展政府守信践诺、履行合同契约等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失信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30.促进企业诚信建设。完善各类市场信用信息档案,对诚信品牌企业实行白名单管理,在行政审批、信用贷款、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建立企业信用修复帮扶机制,对失信市场主体实行一企一策,通过部门帮扶,促其尽快退出失信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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