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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贵阳市经开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10条措施

       导读: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建设高水平的南部现代产业新城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遵循以企业为主导、政府做引导的原则,重点围绕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构建高水平创新创业平台等方面,全力推动经开区成为科技企业、研发机构、成果转化、科技人才的集聚区,努力使经开区成为最具科技创新活力的开发区,结合经开区实际,特制定如下 10 条措施(.....

2022年贵阳市经开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10条措施

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建设高水平的南部现代产业新城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遵循以企业为主导、政府做引导的原则,重点围绕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构建高水平创新创业平台等方面,全力推动经开区成为科技企业、研发机构、成果转化、科技人才的集聚区,努力使经开区成为最具科技创新活力的开发区,结合经开区实际,特制定如下 10 条措施(简称“科创 10 条”)。

一、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1.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双提升”工程,对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 10 万元后补助。对规模以上企业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再给予 10 万元后补助;对规模以下的高新技术企业,当年新上规入统的再给予 10 万元的后补助。对 3 年到期且再次重新申请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 万元的后补助。

2.壮大科技型企业。推动科技型企业壮大规模、提升技术和创新发展,形成一批高成长的科技型企业,对当年纳入贵州省科技型种子企业、小巨人成长企业、小巨人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分别予以 3-10 万元的后补助。对经评价连续 2 年进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企业,给予 1 万元的后补助。

3.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引导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实现技术创新、新品研发、成果产业化。对纳入贵阳市年度统计监测并在税务部门申报加计扣除的企业的研发费用,按照贵阳市科技局评估核定的补助金额及相关规定予以 50%的匹配支持,最高予以250 万元的匹配。

4.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预设前沿项目、实施技术与产品开发项目、成果应用示范项目建设,以项目的实际研发投入、经济产出为评价标准,给予年度最高 100 万元的后补助。对在全国技术合同认定服务网实施技术交易的企业,按技术合同中实际发生的技术交易额的 1‰予以奖励,给予年度最高 10 万元后补助,每个技术合同给予一次补助。

5.推动知识产权创造应用。在原有支持的力度上,加大对企业发明专利、PCT 专利的补助力度。在对当年度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最高 0.4 万元/件支持,对当年度申请 PCT 专利的分阶段给予最高 1.5 万元/件支持。支持企业加强知识产权融资,对获得贵阳市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科技保险保费补助的企业,按照贵阳市补助金额的 30%给予匹配,给予同一企业每年最高 10 万元后补助。

6.鼓励承担科技计划项目。对高层次人才在经开区主导实施的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分别按获得的立项资金予以 50%、30%、20%匹配,同一项目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最高予以 50 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二、优化创新生态,构建高水平创新创业平台

7.加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围绕经开区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大数据电子信息产业、健康医药产业、新能源与智能电网产业、科技服务业,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新型研发机构,按照年度实际营业收入的 50%予以后补助支持,最高予以 300 万元后补助。

8.加强科技合作交流。支持中央直属企业、国内行业龙头企业、知名跨国公司、国家科研机构、国家一流大学在经开区新建独立法人的科技创新平台,最高给予 500 万元的一次性后补助。支持企业参加国家、省、市科技部门组织的赴国外、海外学习考察,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补助。

9.促进创业孵化平台建设。鼓励龙头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经开区建设创新创业平台,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 80 万、50 万、30 万后补助;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 50 万、30 万、20 万后补助;同一平台就高补助,晋级补差。基于年度运营情况,市级(含)以上的孵化器、众创空间按照上级科技部门的后补助予以 50%补助匹配。

10.培育引进专业化科技服务机构。对在经开区注册的专门从事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按年度营业收入的 20%进行后补助,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三、加强组织保障,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一是加强资金保障。加大财政资金对科技研发投入的引导力度,把科技投入作为财政预算的保障重点。(责任单位:区财政金融局)

二是加强机制保障。建立健全以科研诚信为基础,科学规范、激励有效、惩处有力、协调有序、管理到位的资金监管机制,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有成效。(责任单位:区产业发展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大数据局)、区财政金融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投资促进和商务局、区科技和创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区工商分局、区税务局、区质监分局)

三是加强执行保障。该措施是对已出台扶持政策的补充,原扶持政策仍按原办法执行,对涉及的原政策中的部分条款金额以此为准,进行及时调整。对措施中奖补事项,按照国家、省、市、区的相关规定予以适时调整。同一企业的同一事项按照就高不重复的扶持原则。同一企业同一年度扶持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

该措施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试行期暂定 3 年。发布后,经开区科技和创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及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以“当年发生、当年申请、次年补助”为原则,明确申报条件、申报流程。本措施由经开区科技和创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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