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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古浪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古浪县强科技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

       导读: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强科技”行动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甘肃省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甘肃省强科技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武威市强科技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和《古浪县强县域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古浪县“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精神,结合全县科技创新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

武威市古浪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古浪县强科技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强科技”行动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甘肃省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甘肃省强科技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武威市强科技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和《古浪县强县域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古浪县“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精神,结合全县科技创新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四个面向”,聚焦建设生态美、产业优、文化兴、百姓富的幸福美好新古浪奋斗目标,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造全省生态治理示范县、绿色农产品优势县和河西走廊乡村振兴样板县为重点,以强科技支撑强工业、强县域为牵引,坚持“自主创新、引领发展、人才为本、开放融合”,集聚有限资源,凝练关键任务,增强战略科技力量,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提升科技人才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科技改革举措落地,打通基础研究、技术发明与产业发展之间的通道,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政策链五链融合,加快走出一条特色化、差异化的创新道路,支撑引领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县科技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升,科技人才队伍结构更趋合理,创新型企业数量和质量同步提高,全社会科技研发投入逐年增加,科技创新生态持续改善,科技成果转化步伐明显加快。科技创新应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更有成效,与实体经济的融合更加紧密,对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保障更加有力,赋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更加凸显。力争全县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5%,全县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1%,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5件,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6亿元。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科技创新平台效能。结合国家和省市县重大战略部署,发挥我县比较优势,优化科技资源布局,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构建一支使命驱动、任务导向,既体现国家意志又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战略科技力量,构建具有古浪特色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推动创新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全面增强创新策源功能。

1.争取建设高层次科技创新平台。立足我县科技创新实际,围绕主导产业发展需求,鼓励企业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工程实验室和重点实验室,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平台在古浪布局建设。鼓励和支持支企业独立或者联合高校、科研机构承担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促进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与产业化对接融通,提高企业研发能力。力争到2025年,支持金宇浩睿农牧业公司建成中国(甘肃)奶产业研究院,打造服务全省奶牛产业发展的科技创新平台。(责任单位:县科技局、武威古浪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

2.优化布局科技创新平台。立足全县科技创新实际,围绕农业优先型和工业主导型发展定位,巩固古浪县省级创新型县和古浪县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创建成果,推动古浪工业集中区提质增效,鼓励和支持企业新建一批联合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国合基地、新型研发机构,打造开放高效、专业化水准高的公共技术平台,提高技术研发、产品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到2025年,新增省级科技创新平台1家。对已经认定的科技创新平台、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通过充实、整合、转改等进行优化整合和力量重塑,增强研发能力和竞争实力。(责任单位:县科技局、武威古浪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科协)

(二)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全县科技型企业数量和质量。

3.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全面落实科技创新各项激励措施,构建政策支持、项目建设、科技服务长效机制,鼓励企业参与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开发,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加强企业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科技合作,支持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合作基地等创新平台,对认定的创新平台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扶持。推动企业增加研发经费投入,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规范企业研发活动。支持县属国有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国有企业研发投入稳定增长,将研发投入和科技产出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到2025年,全县有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占比达到4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2%以上。(责任单位:县科技局、武威古浪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4.培育壮大科技创新型企业。完善科技型企业孵化平台体系,支持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发展,全面增强孵化、育成能力。启动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建立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开展“一企一策”跟踪辅导,对符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创新意识强、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重点企业进行重点培育,不断提升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和质量。持续加大骨干企业培育力度,支持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和“小巨人”企业,支持规上高新技术企业成长为科技领军企业。以承接中东部产业转移为契机,引进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对在有效期内整体迁入我县的高新技术企业,按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落实奖补政策。(责任单位:县科技局、武威古浪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5.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深入开展“我为企业送政策”“进百企入千户”科技服务活动,广泛宣传科技创新政策,提升企业创新意识。实行“科技专员”制度,每年支持高校院所面向企业选派科技专员,打通高校院所与企业的合作通道,助力成果转化和企业发展。对纳入到科技专员服务名单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用于科技专员相关支出。加大各类科技项目争取力度,支持企业牵头实施国家和省级、市级各类科技专项,通过项目带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加强技术合作交流,围绕重点产业和领域开展技术攻关,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鼓励和引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制度,提升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研发能力。支持企业利用专利技术参与标准制定(修订),争创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提高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重点培养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的龙头骨干企业。(责任单位:县科技局、武威古浪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6.强化企业创新联合体协同发展能力。组建由行业骨干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形成以共同利益为纽带、以市场机制为保障的攻坚合力。建立健全“链长制”科技支撑服务体系,靶向扶持“链主”企业和骨干企业,支持企业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组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等平台。到2025年,组建企业创新联合体1个,带动上中下游企业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县科技局、武威古浪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市生态环境局古浪分局)

(三)提升科技支撑重点产业发展能力。围绕特色农产品及食品加工、奶产业、新能源及装备制造、文化旅游、循环化工、生态环保等6条重点产业链技术需求,布局技术研发和集成创新任务,集中力量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提升科技对重点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推进产业链从低端向中高端迈进、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7.提升现代农业技术创新能力。以绿色有机、节水优质高效为方向,围绕打造沿山、沿川、沿沙“三大特色产业带”和“8+N”现代农业优势主导产业发展思路,突出种源创新与生物种业、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高效种养与绿色生产、农业机械装备与智能化、农产品加工技术与装备、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健康、重大风险与灾害防控全链条、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等8个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加快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依托全省羊产业第一大县的优势,着力开展省级畜牧产业园区创建。支持配套组装和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及新型装备,提升农业科技化、机械化、智能化水平。组织实施种业科技创新行动,支持开展种质资源收集保存、评价与利用、现代生物育种技术、重大突破性新品种选育、良种繁育等研究。大力发展以特色畜禽产品加工、特色果蔬加工、特色酿造加工、特色主食加工为主的特色农产品及食品加工业,打造全省重要的绿色农产品优势县、河西走廊黄金奶源基地。加快农牧业研发基地建设,大幅改善农业科研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增强农业科技资源聚集和研发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8.推进传统工业技术改造升级。以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工艺对现有传统产业进行改造提升,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开发高附加值产品,提高特色优势产业质量效益。坚持以“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为导向,加大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力度,集中精力培育“链主”企业,加快乳制品、肉类、手工挂面、休闲食品加工等重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实现新型工业化与农业现代化互促共进。推动发展生态环保产业,鼓励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与落后工艺,发展节能与清洁生产技术,开发适合经济发展和地域特色的新型生产技术和工艺装备。按照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方向,完成傲农、达华等企业绿色化改造,实施傲农、达华等企业智能化改造。(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局)

9.加快新能源及装备制造产业技术开发与应用。围绕锻长板、补短板,推动新能源及装备制造产业特色化、专业化、集群化发展。以打造风电、光伏发电产业集群创新高地为目标,以先进装备制造链为基础,前瞻发挥科技创新驱动作用,促进装备制造业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循环迭代,构建风电、光伏发电装备制造综合产业体系。加快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技术开发和应用,鼓励相关企业研发引进大规模供需互动、储能和并网关键技术,促进多种可再生能源互补融合发展,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局、县科技局)

10.支撑文化旅游产业提效。加强文物保护与修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开展红色文化资源和重大文化遗产数字化、自然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及重点文物保护关键技术攻关。加强革命文物和文献资料的保护、发掘、征集、整理、研究和利用,推进红色文化和革命文物数据库建设。支持文旅企业研发可移动式观景民宿和户外数字露营系统。推进“互联网+旅游”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加快建设全县智慧旅游系统,完善电子旅游地图和旅游数字导览系统。深入推进旅游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培育发展云旅游、云演艺、云娱乐、云直播、云展览等新业态新模式。(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科技局)

11.强化数字经济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以数字经济融合应用为突破口,推进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等领域的开发应用。完善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机制,加强数据采集和数据共享开放,在工业、农业、文化旅游、金融、教育、交通物流、社会治理、生态环保、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开展大数据示范应用,促进信息技术和数据资源的高效集成。深入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在保证数据安全的基础上,加快公共数据统一开放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广应用,支持第三方对已开放数据进行增值开发和创新应用。依托“云上乡村”农业资源平台,尽快形成信息对接、产品销售等集聚效应。(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大数据中心、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

12.推动医疗卫生健康科技成果应用。面向医疗卫生健康重大科技需求,组织实施一批科技项目,掌握具有重大支撑和引领作用的共性关键技术,加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的成果转化,提高重大疾病防控能力。积极推动“互联网+”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鼓励互联网企业与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医疗网络信息平台,引导和推动新技术在医疗卫生健康领域的推广和科技成果应用。大力推广康复保健、医养结合、健康管理、照护康复等示范应用。加大电子病历系统、临床应用系统、慢性疾病管理系统、区域医疗信息交换系统等技术研发,推进电子信息关键技术在智慧医疗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科技局)

13.加强民生领域科技创新。以保障改善民生、构建绿色生态产业为切入点,聚焦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和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在生态修复、国土绿化、林草碳汇、防沙治沙、野生动植物保护、生命健康、公共安全、绿色低碳等领域开展科技创新与综合示范,持续推进科技惠民。加强碳达峰、碳中和的科技支撑,支持开展低碳、脱碳、碳汇以及负碳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打造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发展清洁生产和节能环保技术,推动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加强公共安全与社会管理科技支撑,针对社会治理、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自然灾害监测与预警、突发事件处理等民生热点问题,开展科技研究与新技术应用示范,利用现代技术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形成科学预测、有效防控与高效应急的公共安全技术体系。(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古浪分局、县林草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

(四)提升科技人才创新能力。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坚持以人才优先发展引领创新驱动发展,完善科技人才服务保障体制机制,加快构建更具竞争力的引才机制,全力实施引才引智和科技人才培养行动,努力营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环境。

14.引进高端产业创新人才和团队。实行更加开放、灵活、务实、管用的创新人才引进政策,积极探索高端人才柔性引进的制度创新,以“高精尖缺”为导向,围绕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对拥有科学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或掌握高新技术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以推进成果转化、项目合作、提供科技咨询服务、短期聘用等方式引进。重点鼓励支持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或团队携带成果来古创业,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型产业发展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

15.支持国家科技特派团工作。加强与国家科技特派团的衔接沟通,围绕古浪农业重点产业发展实际,19名特派团成员组建为奶牛、肉牛、肉羊、食用菌、蔬菜、青稞大麦、绿肥等七个产业组,并与市、县、乡科技人才组团编队,在金宇浩睿、傲农公司等链主企业建立国家科技特派团工作站,以“科技特派团+县乡科技服务人员+企业技术人员”的形式,下沉一线、深入调研、深度参与,创建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广泛开展产业技术指导服务、新品种和新技术引进推广、技术瓶颈攻关、技术人员培训、农业产业功能拓展等工作。(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16.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深入贯彻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每年选派县级科技特派员100名以上,推动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瞄准“8+N”现代农业优势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加强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支持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协办农民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和农业企业。加大对科技特派员队伍的政策、项目、经费和权益保障,充分激发创新创业内生动力,切实发挥科技人才队伍在产业培育、技术攻关等方面的作用,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撑。(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林草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17.培育乡土科技人才。坚持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不断优化乡土科技人才成长环境,大力实施“学子归巢”计划,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深化东西部科技协作,有计划地选送本土优秀科技人才研修深造,参加学术交流、科技攻关、科研合作等活动。建好管好用好农村工作队伍、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农业科技人员队伍、现代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扶持草根能人、乡土人才在农村创业发展。发挥“土专家”“田秀才”“乡创客”作用,招募一批特聘农技员,加大农村各类公益岗位人员培育力度,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人社局,各乡镇)

18.稳定用好外部科技人才。充分利用“三区”科技人才、东西部协作人才交流等机遇,组建农村创业创新导师队伍,以团队带项目的形式进村入户,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为农民提供技术服务和政策指导。鼓励领军科技人才依托省、市级重点科研机构、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产业示范基地、企业技术中心等载体和平台,组织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主持或参与重大项目和重点课题的研究实施。(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人社局、县文旅局、县教育局,各乡镇)

19.完善科技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支持创新主体建立科技人才分类评价体系。积极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通过稳定提高基本工资、加大绩效工资分配激励力度、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等举措,使科技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发挥科研资金、项目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加强科技成果产权对科技人员的长期激励。(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五)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效力。加快培育高质量科技成果,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形成以企业技术需求为导向、市场化交易平台为载体、专业化服务机构为支撑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

20.深化科技成果评价改革。坚持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反映成果创新水平、转化应用绩效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通过评价“指挥棒”引导科技成果向转化应用聚焦大力发展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健全协议定价、挂牌交易、拍卖、资产评估等多元化交易定价模式,引导规范第三方评价。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建设,加快培育建设省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支持组建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新型研发机构。到2025年,新培育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机构1家,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6亿元。(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

21.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突出市场和企业需求导向,全面提升研发设计、创业孵化、技术转移、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科技咨询、技术标准、检验检测认证、科学技术普及等科技服务业态发展水平。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加强科技服务手段、服务模式和服务产品创新,鼓励骨干服务机构制定相关科技服务标准,建设高水平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争创市级、省级、国家级平台。积极推进创客孵化型、专业服务型、投资促进型、培训辅导型众创空间建设,打造一批新型孵化器。支持研发设计、创业孵化、技术转移、知识产权服务等领域的服务机构规模化发展。(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

22.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动知识产权运用转化。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流动配置机制,培育知识产权全链条人才。加强地理标志品牌培育规划和指导,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县,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强高价值专利保护、转化与运用,依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咨询机构,打造知识产权服务综合体,推动知识产权全链条发展。推进重要技术标准的研制与应用,组织制定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县。到2025年,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5件。(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

四、支持政策

全面落实《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强化科技引领的意见》《关于提升甘肃省科技创新综合实力若干措施》等政策,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完善科技创新激励政策,形成更加高效的科研体制和创新支持政策体系。

(一)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1.构建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科技投入机制。到2025年,县级本级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1%以上。充分发挥财政科技投入引导激励作用,加快构建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以企业投入为主体,以银行信贷和风险投资等金融资本为支撑,以社会资本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创新投入体系。(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政府金融办)

2.发挥财政资金和科技项目引领作用。按照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机制制定《古浪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统筹使用均衡性转移支付强科技奖补资金和县级财政科技资金,聚焦县委县政府推进重点任务、特色产业、行业关键技术、企业技术需求等方向,设立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民生科技计划、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类别,完善由财政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体系,每年度组织实施一批县级科技计划项目,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3.支持科技计划项目体系。针对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设立专项计划,面向省内外实行科研项目“任务定榜、挂帅揭榜”“企业出榜、全国揭榜”的组织方式,开展核心关键技术攻坚行动。单个科技揭榜挂帅制项目科技投入总额不低于300万元,按照不超过科技揭榜挂帅制项目科技投入总额的10%-20%给予资金补助,单个项目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激励科研单位、企业争取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对争取科技计划项目单个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按争取项目资金额度的5%予以配套,单个项目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二)加强创新主体培育

4.加大科技型企业培育力度。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认定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照《古浪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予以奖补。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2.5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认定的市级科技创新型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补助。(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

5.激励规上工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年度研发经费内部支出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给予25万元一次性补助;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给予3万元一次性补助。对首次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且加计额超过50万元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2.5万元一次性补助。(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三)强化创新平台建设

6.加大科技创新平台激励力度。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农业科技园区、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行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种质资源库、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25万元、10万元资金补助。对新认定的市级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重点实验室、种质资源库、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给予10万元资金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引智引才基地、科普示范基地,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5万元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科协)

7.支持开展科技合作。支持省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及科技型企业以合作共建、独立建设等形式在我县设立科研分支机构、联合实验室、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科技平台。对认定的院士专家工作站,给予10万元资金补助。对在我县设立的科研分支机构、协同创新基地、联合实验室、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给予5万元的资金补助;获省级平台资格认定后,再给予10万元资金补助;获国家级平台资格认定后,再给予15万元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科协)

(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8.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分别给予25万元、10万元资金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5万元资金补助;对新成立的省级、市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对牵头单位分别给予5万元、2.5万元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9.激励争取科学技术奖项。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所在单位给予25万元奖励,对上一年度获得甘肃省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所在单位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上一年度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专利奖的团队和个人,由县财政给予同等数额的奖励。(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

10.支持组建企业创新联合体。依托技术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强的行业骨干企业牵头组建企业创新联合体,聚集行业上下游中小企业创新要素和高校院所科研力量,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升级。对企业创新联合体进行“靶向扶持”,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支持。(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11.推动科技成果跨区域转移转化。进一步深化区域创新合作,联手搭建科技创新网络,建立合作对接平台,打造创新成果交易市场,促进省外先进技术和科技成果在古转移转化。对在古转化、经济效益明显的优先推荐享受省市补助。(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12.构建激励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运用机制。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2.5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及以上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和企业,分别给予4万元、2.5万元的补助。对上一年度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高价值发明专利,每件给予0.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年选择1-2户专利、商标等数量和质量在全县排名靠前,产品销售收入和市场占有率同行业领先的示范企业,每户给予10-15万元的一次性扶持资金。对新获得的中国驰名商标,每件给予4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新获得批准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每件给予2.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公告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市场主体,每家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五)激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

13.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和科研成果。对引进人才持有经济社会效益潜力巨大、具备转化条件的科技创新成果,在享受省上500万元、市上50万元项目转化扶持资金基础上,县上给予25万元一次性补助;引进人才正在开展具有较大经济社会效益前景的科研项目,在享受省上100万元、市上10万元项目研发扶持资金基础上,县上再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14.推行科技特派员和科技专员制度。对选派的县级科技特派员,对派出单位按每人每年不低于0.5万元给予工作经费,保障科技特派员开展技术服务。对选派服务企业的科技专员,按每人每年不低于0.3万元对所服务企业给予工作经费,用于科技专员相关支出,服务企业须为科技专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并积极为科技专员提供必需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加强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对经评审认定的省级、市级、县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2万元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以上政策享受评定标准,由国家、省、市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评审认定和数据核准的,以国家、省、市行业主管部门批准认定的文件和反馈数据为准;需要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评审认定的,由牵头单位结合行业管理要求评审认定。补助资金由县直行业管理部门核实后,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县科技领导小组按照县委、县政府在科技创新方面的决策部署,统筹指导全县强科技行动,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动强科技行动各项政策措施。各部门、各乡镇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本部门、本乡镇强科技行动的任务目标和具体措施,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全县上下共同推进科技创新的工作格局,确保强科技行动工作责任落实、任务落实。

(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各部门、各乡镇共同推进、联合实施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构建科技、产业、金融、人才、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协调机制,形成政产学研金用深度融合的创新组织模式。县统计局指导各部门、各乡镇加强科技统计工作,规范科技投入归集口径,落实科技统计工作责任,完善经营地属地统计,做到研发投入与产出应统尽统。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发挥土地指标、能源指标等关键要素的支撑与配套作用,支持引导创新发展。

(三)强化督导检查。县委、县政府将加强对强科技行动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强科技行动任务部署、政策措施的落实、任务目标进度情况,结合科学技术新进展和社会需求变化,及时对强科技行动指标和重点任务进行调整。

(四)推动政策落地。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的学习宣传,全面贯彻省市县委关于强科技行动的部署要求,广泛宣传、准确解读强科技行动各项奖补政策,构建全面覆盖、精准服务、高效协同的政策落实机制,凝聚科技体制改革共识,指导帮助县内创新主体享受奖补政策,打通科技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扎实推进创新驱动发展。

(五)营造创新氛围。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倡导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持续开展省级创新型县建设,扎实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双创”动能。构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行、信息化支撑的大科普格局,大力普及科技知识,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强化对科技政策、科技创新先进典型和突出成效的宣传,努力提高全社会的科技意识,真正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崇尚科学的社会环境,以强科技引领支撑强工业、强县域,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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