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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镇原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镇原县强科技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

       导读:镇原县强科技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落实省、市强科技行动决策部署,根据《甘肃省强科技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庆阳市强科技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镇原县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镇原县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

庆阳市镇原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镇原县强科技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

镇原县强科技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落实省、市强科技行动决策部署,根据《甘肃省强科技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庆阳市强科技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镇原县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镇原县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紧围绕项目带动、产业富民、城乡融合“三大战略”,认真落实乡村全面振兴、创新驱动赋能、城乡一体建设、深化改革开放、生态优先发展、民生福祉增进“六大行动”,壮大“农业优先型、工业主导型”县域经济实力,集聚有限资源,凝练关键任务,增强战略科技力量,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打好关键技术攻坚战,提升科技人才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科技改革举措落地,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政策链五链融合,支撑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县战略科技力量不断增强,科技人才队伍结构更趋合理,创新型企业持续集聚壮大,科技创新生态持续改善,科技创新能力和区域创新体系效能明显提升,创新型城市建设取得新进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进一步增强。力争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8%以上,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指数达到50%以上,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比重达到65%以上。

镇原县强科技行动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类型

指标名称

单位

2021年实际值

2025年

约束值

预期值

1

综合指标

科技进步贡献率

%

51.23

55

58

2

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指数

%

35.3

45

50

3

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的比重

%

30

40

65

4

投入指标

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

%

0.27

1.2

1.5

5

全县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出比重

%

0.5

1

1.2

6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

收入比重

%

0.41

0.6

0.9

7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研发活动的占比

%

20

27

32

8

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

人年

0.7

2

3

9

产出指标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

0.11

0.22

0.44

10

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比重

%

0.2

0.5

0.7

11

高技术产业营业收入占工业营业收入比重

%

0

1.6

2

12

技术合同成交额合同成交额

亿元

1

3

4

13

高新技术企业

0

5

7

14

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

2

5

6

15

科技型中小企业

7

10

12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提升区域创新能力。

1.加强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以市级重点实验室为标杆,整合我县能源化工、现代农业等产业技术优势资源,在新能源、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领域布局建设市级实验室。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支持市级重点实验室提质增量,争取创建省级重点实验室。到2025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定位清晰、管理科学、开放共享、多元投入、动态调整的县级科技创新基地体系。(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

2.着力培育市级创新平台。整合县内事业单位、龙头企业力量,布局建设一批市级科技创新平台,争取在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领域有所突破。(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工信局)

专栏1  市级创新基地和平台建设重点任务

培育建设市级重点实验室。支持甘肃圣越农牧有限公司、甘肃居立农业有限公司、庆阳市嘉仕乳业有限公司建设市级重点实验室,争取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对新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奖补5万元,省级重点实验室奖补10万元。

支持培育市级创新平台。到2025年,培育市级创新平台5个,创新中心1个,争取新建省级技术创新中心或制造业创新中心。

3.增强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加强县域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布局,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配置,对圣越农牧、嘉仕乳业等科技领军企业给予积极支持,改善科研、生产和生活条件,增强承担重大科技任务和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到2025年,争取培育入库纳统科研机构达到5家以上。对上年度研发投入较大、技术交易额完成较好的企业给予奖补,所需补助资金由县财政从强科技均衡性转移支付奖补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及现有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

专栏2  增强战略科技力量建设重点任务

培育建设科研机构。围绕重点优势产业,在新能源、中医药、现代农业等领域培育建设科研机构或研发创新平台,争取在市县创新基地和科技计划项目中予以支持。

4.开展需求导向的基础研究。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行动,优化县级科技计划体系,加强需求导向的基础研究系统布局。围绕“双碳”战略、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领域。聚焦我县发展战略和产业需求凝练重大科学问题,在自然科学、软科学等领域实施一批重点基础研究项目。组织优势科研力量申请国家、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支持重点实验室开展学科交叉的应用基础研究,围绕关键技术攻关部署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到2025年,在新能源、数据信息、现代农业、生物医药等领域实施重大应用基础研究项目1项。(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

5.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立健全“链长制”科技支撑服务体系,靶向扶持“链主”企业。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协调机制,将国有企业上缴的利润按一定比例设立科技专项,通过“靶向立项、激励放大”等方式,支持国有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和关键技术攻关。推动国有企业研发投入稳定增长,鼓励国有企业设立专款专用、不纳入增值保值考核的企业研发准备金,在经营业绩考核中对研发费用全部视同利润予以加回。

由企业牵头承担市级科技重大专项占比不低于70%。支持领军企业牵头建设创新基地,支持民营企业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承担重大科技任务。每年向企业选派10名以上“科技特派员”,助力企业创新发展。实施“银龄”计划,充分发挥退休科技人员的作用,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

6.培育壮大科技创新型企业。完善科技型企业孵化平台体系,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支持科技园区、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发展,全面增强孵化、育成能力。建立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梯次培育发展体系,实施科技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支持培育锦运泰等一批“专精特新”企业,支持规上高新技术企业成长为科技领军企业。(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专栏3  培育壮大科技创新型企业重点任务

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年均孵化科技型中小企业3家以上,到202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企业达到10家以上。

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遴选一批成长性好,具有创新能力的企业培育为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到2025年,认定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5家以上,并给予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一次性补助2万元。

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到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家以上,并给予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给予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助3万元。

7.支持企业和高校院所融合创新。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紧密合作,整合科技创新力量共建“校企共生融合发展创新港”,发展新型研发机构或创新平台。对入驻创新港的单位在市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创新创业等方面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二)提升科技支撑重点产业发展能力。

8.支撑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实施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升级行动,重点推动杏产品加工、羊绒羊毛加工等领域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实施一批延链补链强链重大科技项目,加快实现新技术、新工艺突破,开发具有竞争力的新产品,加快推进传统产业从产业链中低端向中高端迈进。到2025年,实现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2个。(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局)

9.加快新能源技术开发应用。实施新能源关键共性技术攻坚行动,力争在综合能源管控、关键装备、新型储能等方面实现突破。到2025年,争取培育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1家,形成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3个左右,培育形成新能源多能互补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局)

10.强化数字经济技术应用示范。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围绕我县传统产业,培育壮大资源消耗少、科技含量高的数据信息产业。加快农业、制造业、服务业领域数字化转型步伐,释放数字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效应。打造智慧城市数字底座,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基础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高发展需求,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体系总体目标。建成高速、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4G网络全面覆盖,光纤网络逐步实现双千兆,5G网络覆盖率达到80%,第六版互联网协议(IPV6)技术广泛商用,物联网设施进一步完善。大力推进“千兆城市”“百兆乡村”工程,以数字经济融合应用为突破口,强化5G、工业互联网、云计算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局)

专栏4 数字经济技术应用示范重点任务

产业数字化转型。按照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的发展思路,依托圣越、解语花、嘉仕、金星等行业龙头企业,加强工业互联网整体网络架构建设规划与布局,进一步完善“企业上云”激励机制,推动工业企业将基础设施、管理系统、业务应用等逐步上云。

智慧城市体系构建。对已建成的全县政务、医疗、教育、交通、司法等信息化系统39个,雪亮工程等各类基础视频采集监控点位4000余个(含社会资源整合)城管、公安、运输、教育等行业自建视频采集点位1000余个,城市自来水公司、农村供水公司、电力、燃气、供热公司已部署民生类物联网采集模块40000余部数字化应用技术充分整合,通过运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资源共享,减少重复建设,提高城市运行和管理效率,改善城市公共服务水平,构建初具规模的智慧城市服务体系。

11.加强中医药新技术推广与应用。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装备,提升生物医药技术创新能力,提高生物医药产业科技含量和产品附加值,构建以现代中药制造为支柱,以生物制药为特色,以专业服务平台和产业园区为支撑的医药产业体系。重点发展中药材优良品种选育、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技术、中药材饮片炮制技术,推动创新药物、高端制剂研发与应用,积极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生产工艺,打造龙头企业。通过技术创新生产出科技含量高、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挖掘新的市场需求,获得发展优势。(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

专栏5 加强中医药新技术推广与应用重点任务

强化中医名方开发推广。以经典名方及专家临床经验有效的方剂为基础,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明显、疗效确切的中医名方为开发对象,逐步开发推广专家名方;广泛收集、整理、保护流传民间的中医药验方、秘方、技法等中医诊疗手段,对提供者产权予以登记和保护,并进行整理开发,大力推广利用。

促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发展。提升中药材深加工能力。支持康平、立达尔等企业开发研制多种类中药饮片、浓缩中药颗粒、中西药配方制剂、药食同源产品等深加工制品。推动中医药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药品研发,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中的独特优势,推动中医药在传承创新中高质量发展。

推广应用医学新技术。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积极开展基础和临床研究,推广医学新技术、新业务发展,开展中西医预防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传染病及重大疾病的研究及其临床应用。支持重大疑难病症、急重危难症新技术的引进及临床转化应用。

道地中药材开发应用。制订柴胡、黄芪、黄芩、金银花等道地中药材规范化栽培技术规程,完善农药、重金属、有害元素等安全性检测方法和指标,建设优质种苗生产基地。

12.增强现代农业技术创新能力。围绕种业安全、生物育种、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需求,聚焦种质资源保护、耕地改良、节水灌溉、现代农机装备、畜禽安全养殖、农产品精深加工、智慧农业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组织实施种业科技创新专项行动,支持开展种质资源鉴定利用、现代育种制种、新品种选育、良种繁育等技术研究和应用。发展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支持科技特派员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积极创建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到2025年,培育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畜禽新品种1-2个,科技特派员队伍保持在60人左右。(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13.实施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攻坚行动。围绕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低碳转型需求,开展低碳、降碳、零碳、固碳关键技术研发、推广与工程化,推进油煤气、水泥、化工等行业低碳转型,支持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协同发展。聚焦智能电网、新型储能、源网荷储衔接等关键技术研发,构建新能源外送、消纳、储存技术支撑体系,推进“风光火输储”一体化发展。加强绿色低碳循环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支持开展黄河流域陇东黄土高原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研究与应用。(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林草局、县水保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镇原分局)

专栏6  实施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攻坚行动重点任务

建立健全绿色能源发展模式。系统研究我县新能源发展潜力及影响因素,建立健全符合我县实际的绿色能源发展模式。

清洁能源技术研究。推进化工、水泥、交通、建筑、农牧业等领域近零排放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加快推进产业绿色化转型。

促进科技碳汇发展。以陇东黄土高原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开展生态系统固碳增汇相关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加快林业碳汇开发,打造黄土高原水土保持和固碳增汇样板示范区。

14.促进军民融合产业协同创新。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统筹协调,支持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移转化,积极推动军转民、民参军融合发展。支持军民融合科研活动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成果奖励,争取创建军民融合创新平台。(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技局)

(三)实施科技人才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15.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深入贯彻省市人才工作部署要求,坚持“破四唯”“立新标”,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创新激励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让人才“名利双收”。突出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领域,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现代化科技人才队伍,健全服务保障体系,让人才顺心工作、安心发展。(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教育局)

16.大力扶持青年科技人才。鼓励青年人才领衔重大科研计划、重大平台基地、重点攻关课题,45岁以下科研人员主持承担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的比例不低于50%。推进科教协同育人,支持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优秀本科生参与科研项目攻关,加快培育一批科研业绩突出、具有创新潜力的青年科技人才。积极引进培养博士后,争取建设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实施青年科研人员支撑行动。(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

(四)加快构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

17.拓宽招才引智渠道。深化与科技特派团的战略合作,组织行业高端专家与县内重大大企业联合攻关,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和工程技术难题。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建立长期稳定的人才交流合作关系,柔性引进产业急需科技人才。(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工信局)

18.拓宽科技特派员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模式。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技术专长和实践技能优势,紧紧围绕全县产业发展需求,深入基层,开展形式多样的技术指导工作,支持科技特派员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以科技成果或知识产权入股、资金入股、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与服务对象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激发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活力,深入贯彻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把科技特派员嵌入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全过程。(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19.提高中介服务专业化水平。建设全县科技成果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增强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专业化服务机构的能力。推进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鼓励高校院所联合企业建立中试基地,常态化组织科技成果征集和推介对接活动,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加强技术经纪(经理)人培养使用,支持开展技术交易中介居间、行纪、代理等服务,合理合法取得报酬。(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

20.提升科技园区成果转化带动力。按照科技创新、绿色发展、产业升级、增产增效的发展思路,大力推进镇原县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立足打造百亿级肉鸡优势产业集群,全力推动园区集聚化、融合化、绿色化发展,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按照核心区(位于镇原县城关镇金龙工业集中区)-示范区(全县19个乡镇)-辐射区的技术扩散机制,进行梯度示范发展,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科技支撑。以省级农业科技园区为依托,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

21.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家和科学家合作,推动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走向田间地头。探索专利授权收入转化为股权、期权、债权等收益分配方式。跟踪评估获得省级以上成果奖和专利奖的科技成果,对预期能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的给予项目支持。(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税务局)

专栏7 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励政策重点任务

推动科技成果跨区域转移转化。进一步深化区域创新合作,联手搭建科技创新网络,建立合作对接平台,打造创新成果交易市场,促进先进技术和科技成果在镇转移转化。

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改革试点,将“先转化、后奖励”改变为“先赋权、后转化”。科技成果转化所得收益可按70%及以上比例用于奖励科技人员。

(五)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22.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构建科学高效的科技计划管理机制,优化提升项目计划体系、立项机制、过程管理、绩效评估等实施全过程。建立完善发展目标牵引、重大任务带动、创新能力支撑的科技创新体系。调整项目形成机制,推动重大研发任务更多由产业界出题。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坚持少而精、抓重点、求突破,强化重大科技任务与资源统筹配置,深化科技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的会商机制,共同凝练科技需求、设计研发任务、组织实施项目。优化项目团队遴选机制,探索开展项目经理人制度和“业主制”试点,推行公开竞争、定向委托、“揭榜挂帅”“赛马”等模式。加强绩效目标管理,严格执行重大科技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机制。到2025年,建立符合“四个面向”、成熟稳定的科技计划体系。(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23.深化科技创新开放合作。坚持开放包容、互惠共享,推动科技领域多层级、多渠道交流往来,全面提升创新合作能力开放水平。不断完善科技对外交往布局,深度参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支持省内外一流科研机构和大型企业在镇设立或共建分支机构、研发中心、产业研究院等。持续推进东西部科技合作,采取协同攻关、团队合作等方式,引导先进生产要素向我县流动,构建范围更大、层次更深的科技合作格局。(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工信局)

24.构建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建立持续稳定增长的财政科技投入机制,创新投入与使用方式,加快构建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以企业投入为主体,以银行信贷和奉献投资等金融资本为支撑,以社会资本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创新投入体系。研究完善县级科研投入机制,资助联合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建立健全重大科技项目投入产出效率考核机制,加强科研绩效管理,提高投入产出效率。到2025年,力争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2%,县级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1%。(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科技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由县科技局指导全县强科技行动实施,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动落实各项政策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适时通报重点工作动态,总结推广工作经验。

(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各部门共同推动、联合实施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构建科技、产业、金融、人才、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协调机制,形成政产学研金用深度融合的创新组织模式。完善科技决策和咨询制度,对重大科技任务开展决策咨询。加强科技统计工作,理顺统计管理体制,规范科技投入归集口径,落实科技统计工作责任,完善经营地属地统计,做到研发投入与产出应统尽统。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发挥土地指标、能耗指标等关键要素的支撑与配套作用,支持引导创新发展。

(三)强化考核督查。健全完善科技创新考核制度,把强科技行动主要指标任务作为全县各相关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月调度、季小结、年考核的工作机制,确保强科技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营造创新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宣传科学精神、科学家精神和企业家、工匠精神,扎实推动构建完备有效的科技伦理治理制度和科技创新容错免责机制,以及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行、信息化支撑的大科普格局,扎实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五)推动政策落地。各部门要扎实贯彻“强科技”工作部署,构建“全面覆盖、精准服务、高效协同”的政策落实机制,推进科技管理流程化、信息化。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讲和科技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活动,切实落实创新主体科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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